| 朝阳市总工会始建于1961年11月,于1961年11月21日召开了朝阳市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,并选举产生了朝阳市总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。随着行政区域和形势的变化,市总工会名称也几度易名,1964年3月,朝阳市总工会改名为辽宁省总工会朝阳专区办事处。1973年6月召开了朝阳地区工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,改名为朝阳地区总工会。1979年1月,改名为朝阳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。1984年9月,改名为朝阳市总工会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市总工会领导人经过多次更迭:第一届至第八届历届朝阳市总工会主席:方明、李树明、周普恩、彭益民、刘效墉、宋久林(副主席,主持工作)、黄玉成、韩军、温成江、宋久林。
第一届至第八届历届朝阳市总工会副主席:郭玉亭、孙应邦、于德海、宋国忠、杨茂栋、霍宗宝、韩瑞、张勤本、李志杰、刘洪盛、杨汝娴、王正之、孟宪武、于新泗、傅海波、夏洪来、于德海、周孝成、李庆宽、管丽霞、宋宝喜、周建信、贾承昌、孙明山、李增山、孙玉荣。
朝阳市总工会现任(第八届)领导: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王兴国,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史国安,副主席盖全臣、王晓东,纪检组长王钰华。
与时俱进谋新篇,开拓创新求发展,回顾过去,朝阳市总工会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和进步,展望未来,朝阳市总工会充满机遇和希望。市总领导班子决心与全体机关干部一道,按照市总八届六次全委(扩大)会议提出的2006年工作思路开展工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、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、省总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,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以振兴为主题,以维权为手段,以非公企业为重点,以实现工会工作重心的重大战略转移为起点,适应全面振兴需要开展“三大主题活动”、适应构建和谐朝阳需要实现“三大实质突破”、适应自身建设需要促进“四个根本转变”,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,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构建和谐朝阳、实现朝阳老工业基地振兴而努力奋斗。把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团队型机关,把市总建设成为一个组织信任,社会认同,职工满意的新型职工之家。团结和带领全市20万职工,锐意进取,奋力拚搏,开创朝阳工运事业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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