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各县(市)区总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“十六”大和市总八届二次全委(扩大)会议精神,维护好下岗、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,推动全市工会干部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,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根据市面上总十大帮扶行动的统一安排,从现在起到2005年底,用3年时间,在全市工会干部中开展“百名工会干部帮扶千名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”,现制定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“十六”大和“三个代表”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八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,以推动我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炎目的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联系广大职工的优势,加大参与再就业工作的力度,更好地维护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,努力实现再就业的工作目标。
二、基本原则
1、工会干部全员帮扶的原则。
2、真实有效的原则。
3、爱心扶助的原则。
三、行动的目标
县(市)区总工会机关、市直机关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干部,三年里,每人每年帮扶1名下岗、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。
四、再就业的行业和就业时限
能适应下岗失业人员的各行各业,就业最低时限三个月以上。
五、保证措施
促进再就业是当前我市工会服务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,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,要举全会之力,抓好落实。
1、统一思想,各级工会干部,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,充分认识再就业的重要性,坚持不懈地抓好再就业工作。
2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工会要把促进再就业工作真正纳入重要议程,建立机构,实行一把手负责制,做到思想上重视,组织上落实,工作上到位,保证目标的落实。
3、建立激励机制,把再就业工作做为年终考核工会领导班子评先选优和重要条件,真正使这一活动落到期实处。
六、组织领导
成立百名工会干部帮扶千名下岗、失业职工再就业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长:史国安
副组长:曹书兰、丁长久、闫 广、解起兴、张文毅、张玉山、刘尚义、王刿华
办公室设在市总组织部,主任由王胜军担任。
成员:赵颦颦、刘淑红、张 金、来如礼、安淑芬、杨国臣、杨志远、徐国民、王胜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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